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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交易所差异化持仓调整时限要求
- 大商所、郑商所、广期所上市的所有普通商品品种,均不允许自然人投资者持仓进入交割月,投资者需要在对应合约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前,将全部交割月合约持仓自行平仓完毕,若逾期未调整,从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起,交易所及期货公司会直接对违规持仓执行强制平仓,覆盖品种包括豆粕、甲醇、碳酸锂、多晶硅等绝大多数普通商品品类。
- 上期所大部分常规品种允许自然人持仓进入交割月,但必须在交割月前一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前,将持仓调整为对应品种交割单位要求的整数倍,其中螺纹钢、热卷要求为30手整数倍,铜、铝、锌等有色金属要求为5手整数倍,黄金、铸造铝合金要求为3手整数倍,未按要求调整持仓手数的也会触发强平。
- 上期能源的特殊品种执行单独的清零规则:原油要求自然人在合约最后交易日前8个交易日清空全部持仓,燃料油、低硫燃料油要求在最后交易日前5个交易日清空持仓,即便符合整数倍要求可以短暂进入交割月的国际铜、20号胶,自然人也必须在交割月初期的指定节点前全部平仓,不得参与交割流程。
强平触发的权责与特殊规则
- 若投资者未在规定时限内自行完成持仓调整,期货公司有权直接对违规持仓执行强平,若遇到对应合约行情波动剧烈、流动性不足的特殊情况,期货公司可提前启动强平流程,无需等待约定时限到期。
- 自然人违规持仓触发强平后,所有交易亏损由投资者全额自行承担,强平产生的盈利会被交易所全部罚没,如果多次出现临近交割月持仓超限、违规进入交割月的情况,交易所还可根据情节对投资者处以暂停开仓交易12个月以内、违规持仓总金额5%以下的罚款。
交割月临近的配套风险提示
- 临近交割月的合约交易量会快速萎缩,流动性明显下降,投资者自行平仓时很容易出现滑点过大、挂单无法及时成交的问题,建议不要拖到最后交易日再操作,尽量提前2-3个工作日完成持仓调整。
- 进入交割月前一个月的中下旬,交易所会对临近交割的合约逐步上调保证金比例,交易占用的可用资金会比常规交易阶段高出不少,建议提前预留足额资金,避免因为保证金上调触发额外的资金类强平。
- 部分特殊品种在交割月前的限仓额度会动态收紧,例如广期所的碳酸锂、上期所的镍等热门品种,个人投机持仓的上限会比普通月份大幅下调,需留意最新的限仓通知,避免超限开仓触发限仓类强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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